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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所顺利通过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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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化工研究所有限公司正式拿到了国家第一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新证书由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证书编号:GR200832000073;有效期为三年。 2008年4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正式出台;2008年7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正式公布。《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和审批程序都做了非常严格的规定。 化工所工程中心作为公司的研发和科技管理部门,在接到开发区管委会的紧急会议通知后,连同公司财务部人员参加了会议,听取了会议的精神和要领。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由工程中心牵头,会同公司财务部共同整理申报资料,行政人事部等相关部门也在各方面给予了积极配合和支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申报材料。此次“高企”的重新认定从材料的提交到证书的颁发经过了较长的时间,也从另一角度显示了国家对此次“高企”认定工作的严谨和重视。 化工所此次能顺利通过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对于公司本身具有重大的价值和意义。首先,高新技术企业和非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政策上有很大区别,按照现行规定,非高新技术企业要上缴25%企业所得税,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减免至15%;其次,为公司在以后的科研项目申报、工程项目投标等都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资质,为各种竞争取得先天优势;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的企业形象和知名度,为公司在以后的对外合作和交流上赢得了尊重和机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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